今年三岁的莫少平,如今在定城镇的敬老院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长得白白胖胖,有着先天性唇腭裂的他,现已经学会说话,开心的时候还会和老人们撒娇,每个月还可以领到1000元的生活补助金。
莫少平幸福快乐的背后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身世。在2010年5月,出生仅两三天的他被父母丢弃在定安县车站旁,嘴巴有严重的唇腭裂。“当时他裹着一床破旧的被子,估计是因为家里太穷,养不起,才被亲人丢弃的。”定城镇敬老院院长莫广珍心疼地讲述着。
孤儿是社会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像少平这样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处于生存、发展困境中的孤儿在定安县总共有292名,其中一部分被领养,大部分生活在各镇的敬老院里。
近年来,定安县委、县政府为了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孤儿生活、住房和医疗救助问题,出台了《定安县孤儿生活住房和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保障孤儿健康成长。
据了解,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父母死亡的0-18岁孤儿,属城镇(农林场)的每人每月发给500元生活补助金,属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补助金。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的0—18岁孤儿,父母未能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未成年人,属城镇(农林场)的每人每月发给300元补贴金。属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补助金。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0-18岁孤儿,每人每月发给1000元的生活补助金。
定安县政府除了解决孤儿生活的困难,还因地制宜解决孤儿住房困难问题。对居住在农村无住房的孤儿,各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居住地村民帮助其住房。从2010年开始,从城乡医疗救助金中安排资金资助孤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医疗救助资金总量,每年给孤儿发放门诊医疗补助每人每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