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总第89期 >2012-09-13编印

定安公共机构能耗降低3%
刊发日期:2012-09-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9月7日,记者从公共机构节能总结暨能耗统计制度培训会上获悉,以2010年度同期能耗数据为基数,2011年定安实现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降低3%以上的目标,使节能降耗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据统计,2011年定安公共机构用电量为691.08万度,用水量为73.83万吨,用油量为207.19万升,用液化煤气量为0.87吨,以2010年度同期能耗数据为基数,均实现了定安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降低3%以上的目标。
  2010年以来,定安将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督导和定期培训各公共机构设立的节能统计员、联络员和监督员岗位,采取一人一岗、做好本单位的能耗统计、节能联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办公楼区域的照明、会议室的照明和过道照明时间长、耗电大的特点,结合实际,将两大办公区的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灯具。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保标志产品的采购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县政府副县长符策,县机关事务局及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