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总第89期 >2012-09-13编印

定安县召开2013年度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动员大会
刊发日期:2012-09-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县召开2013年度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动员大会
  9月12日上午,定安县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动员大会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北附楼富文厅召开。
  会议对2012年度定安县新型农村合作社医疗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2013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征收工作。
  据了解,为了全力做好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全县2013年新农合参合率,让更多农民更大程度享受新农合制度的实惠,对新农合基金征收做了整改:参加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纳60元的筹集标准,即个人缴费60元/人/年,凡户口在本县的常住农村居民(含农垦系统、各类农林场等中属于农业人口居民)和居住农村地区的城市建设征地未办理农转非的居民等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外),以户为单位,自愿为原则,均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征收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1月31日。
  上半年,定安县新型农村医疗基金继续保持稳定,截止到今年8月31日,全县共有28.1万人次从新农合基金中受益,补偿金额2725.85万元(其中住院5762万人次,补偿金额51.13万元。门诊统筹27.31万人次,补偿金额426.97万元,家庭账户补偿金额11.39万元,分娩定额1185人次,补偿金额51.13万元,慢性病933人次,补偿金额35.69万元),全县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比例为52.74%;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会上,龙湖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匡文胜指出,各镇政府、各部门要借鉴学习龙湖镇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的有效方法。
  匡文胜还对2013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征收工作提出了意见,他要求,各镇政府和财政局要准确把握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政策,熟悉参合对象,摸清死角,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尤其是对农村五保户、孤儿、贫困家庭的居民要做好农村医疗保险工作,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匡文胜,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以及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政府办、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