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84期 >2012-08-09编印

定安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获国家林业局肯定
刊发日期:2012-08-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8月2—3日,国家林业局检查组一行来定安监督检查征占用林地情况。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曾平,定安县副县长莫汉博、符策以及县林业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国家林业局检查组通过采取实地勘查、核实资料、社会调查等方式,全面细致检查了征占用林地情况后,充分肯定定安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
  据介绍,国家林业局检查组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时,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二是各项补偿费用的落实情况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缴情况;三是有关要件材料中提出的工程项目周边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实际征占用林地情况和采伐林木情况等。检查组分为实地勘查、核实资料、社会调查三个步骤开展检查。
  检查期间,莫汉博汇报了定安项目建设概况、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实际占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落实及林木砍伐等情况,他指出,定安县林区内的乱征滥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地总体面积保持稳定、森林植被恢复良好,没有发生重大违法征占用林地情况。同时,定安县政府通过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林地纠纷、林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作业,确保取得实效。
  国家林业局检查组负责人对定安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定安县各级政府对征占用林地工作高度重视,从检查工作来看,征占用林地手续齐全,能够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使用林地,责任目标明确,全社会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意识较强、并对定安强化日常监督,将监督年活动与案件督查办结合起来等森林资源管理措施表示认可。
  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县林业局要完善监管,优化服务,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各镇(办)、村、组对征占用林地监管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