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4时许,一男子在龙门镇戴家酒楼前与一名女子争吵,随后,该男子欲撞车轻生,未遂,便抢走了女方手中的袋子,并抓起石头砸伤自己头部,使自己头破血流。
龙门法庭蒙绪玺庭长接到该女子(吴某)电话报告后,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经了解,该女子(吴某)系再婚,带有一子。2004年与该男子(杨某)喜结连理。本以为是一段幸福婚姻的开始,不料却是噩梦一场。杨某不务正业,嗜酒如命,且有暴力倾向,强迫吴某做小姐,吴某不从便拳脚相加,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之下,吴某向龙门法庭求助,调解离婚。
当事人双方在龙门法庭和县法院法警大队的调解下,杨某承诺,吴某向他一次性支付离婚后生活困难扶助款5000元,才同意离婚。当天,等手续办好后,双方当事人一起离开法庭,不出十分钟,在离法庭约两百米处发生了争吵。杨某要求吴某一道回杨家向其父母讲清楚离婚事宜,因吴某担心杨某借父母名义为假,对人身攻击是真而拒绝,便发生了以上惊人一幕。
龙门法庭三名干警在现场做好保护吴某的人身安全和安抚她的情绪工作,另一方面对杨某做情绪降压工作,帮助其冷静思考问题。在法律的威慑之下,杨某意识到自己行为过激,主动向法庭干警交出抢走吴某随身袋子,并表示自行到医院包扎伤口。随后,龙门法庭为了当事人的安全起见,把吴某送到定城乘车离开定安,完满解决本案件。
龙门法庭干警面对突发事件不回避,沉着应对,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怀着一颗赤诚之心,为当事人排除险情,安抚民心,解决民忧的敬业精神,值得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