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总第75期 >2012-06-07编印

强化责任意识 助推定安发展
刊发日期:2012-06-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

  6月1日上午,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次会议,会议听取有关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源富,副主任颜永豪、吴清雄、陈明永、莫靡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符策、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龙仲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名,实到20名,符合会议法定人数。会议由梁源富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县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201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审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定安县部分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题视察及调研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县政府承诺为民办好事实事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关于县人民医院新院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定安县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定安县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银行融资计划的决定;会议以无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对王明干、许雄等十七名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
  梁源富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清雄的带领下,任职人员进行了就职宣誓。
  会上,梁源富对县人大常委会1至5月份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自1月份正式产生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紧扣“一城三地”发展战略,贯穿民主法治主线,突出改善民生重点,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认真制订2012年常委会工作计划,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他希望,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人大工作,共同促进“绿色崛起”和“一城三地”的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梁源富要求,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常委会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助力定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