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一城三地”总第74期 >2012-05-31编印

定安给农民工血汗钱上保险
刊发日期:2012-05-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某楼盘二期项目,15名工人因工资结算问题与施工方发生冲突,投诉要求支付工资、误工费及生活费,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劳动用工备案查询后,经和相关部门共同协调,一天后,15名工人领取全部13万元,双方就冲突达成了和解。
  近年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施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等措施有效地化解劳资纠纷,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今年5月,全县313家企业也已经将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打到了专项账户上,目前缴纳保证金达到2725万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全县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用人单位500多家,每天至少都有3家企业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申请动用工备案已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
  同时,为使企业、施工单位规范用工,劳动保障部门实行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劳动监察人员深入各个施工企业查看“三册一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发放册、劳动合同的台账)。对台账不完善、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定安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呈现出金额大、涉及人数多、纠纷节点多、处理难度大、开发商融资难等各类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较多,由于案件立案技术,查处迅速,积极和及采取劳动用工备案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做好农民工资拖欠案件查处工作,一些涉及农民工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理迅速果断,结案率达100%,有效地化解劳资解放,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