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6:综合
总第73期 >
2012-05-24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44种药品执行最高零售价
刊发日期:2012-05-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市民遇高价可举报
5月20日,记者从县物价部门获悉,近日,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头孢替安等4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规定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在出售这些药品时,不得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如定安市民在购买这些药品时,其零售价超过此次规定的最高限度,可向物价部门投诉和举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省物价局对头孢替安等4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进行核定,如头孢替安(注射剂,250mg,溶媒结晶)每支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8.5元,头孢呋辛(注射剂,2.5g溶媒结晶)每瓶最高零售价格为39.6元,维生素B6(注射剂,50mg,冻干粉)每瓶的最高零售价格为2.7元,维A酸(乳膏剂,7.5mg:30g)每支的最高零售价格为21.3元,阿莫西林(分散片,125mg×24片)每盒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6.8元,利福昔明(胶囊,100mg×8粒)每盒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1.7元等。
县物价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超过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定安市民购买这些药品时,其零售价超过此次规定的最高限度,应保留相关票据,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