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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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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2760名
刊发日期:2012-05-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已报名考生须在本月12日参加考试
5月2日,记者从县教育局获悉,海南11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已经报名参加海南11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务必在本月10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等信息,取得初审合格资格领取准考证后,参加5月12日在各招生学校举行的单独招生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查办法。知识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所学《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报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能力,测试形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定。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5月15日后可登录报考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相关考生的录取信息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此外,对于获得全国和省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和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中职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查资格、省教育厅审查获奖材料、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推荐入学。
据了解,为促进海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加快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今年海南经贸职业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1所高职院校均进入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精选30多个特色专业招录2760名学生,凡具有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或户籍在海南、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或在海南从业、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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