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安县教育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1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的51辆校车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并与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签署责任状,强化措施,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本次检查按照见车、见证、见人的“三见”要求,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每一辆车、每一辆车的各种证件、每一辆车的驾驶人员,都要当面接受检查,并且查看人、车、证是否相符。共检查中小学校34所、幼儿园78所,接送学生车辆51辆。通过路检查处了5辆超员运载学生车辆,通过到校检查对校车驾驶员资格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统一喷涂校车外观标识、不配置消防设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均做出暂缓或严禁使用的处理决定,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此外,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定安县教育局在向各中小学、幼儿园印发了《定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接送车辆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学校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制度,并召开专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开展校车自查自纠活动,并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签署了《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这一系列的部署安排,使定安县校车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行动、有督查、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