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勇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强调:“四项措施”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
3月15日,定安县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南附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全力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不断开创定安政法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和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县委书记韩勇,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立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忠惠,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陈锦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明永,副县长陈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县检察院检察长唐名兴,县政协副主席林诗良,县人武部部长马显瑞出席会议。符立东主持会议。
会上,张忠惠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定安县2011年政法工作,部署2012年政法工作。2011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830宗,破384宗,与去年同比发案总数和破案绝对数分别上升33.0%和28.8%;受理治安案件989起,查处936起,处理违法人员1028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95宗,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97人,强制隔离戒毒308人。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县。
韩勇要求,全县政法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扎实开展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龙头,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为重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以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韩勇强调,全县政法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科学规划年”,“项目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和县委“一城三地”的发展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重点,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为定安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上,县委、县政府还与全县各镇、各农场党委、政府签订政法工作责任状,并授予定城镇等10个单位“定安县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富文镇大里村委会等25个单位“定安县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符祥斌等53名同志“定安县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