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综合总第63期 >2012-03-15编印

定安经适房限价房申请对象9日起公示
刊发日期:2012-03-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1558户家庭符合初审条件
  3月9日,记者从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定安1558户申请家庭符合购买富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资格条件的申请对象于本月9日起开始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县房管局将公布最终确定名单。
  据了解,根据定安县前期下发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申请的相关规定,经过相关的资料审核及公示,定安县共有1558户申请家庭符合购买富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初步拟定的经济适用房及限价商品房预售价格分别为2200元/平方米和2480元/平方米,预售价格将报物价部门审核,最终出售价格按县审计局送审后的工程结算审定价来确定。
  初审符合条件的1558户家庭,从本月9日起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以及县城和各镇政府户外公告栏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房管局提出。公示结束后,县房管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最终确定名单,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将采取抽签的方法进行配售,选房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期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配售房源位于县城塔岭新区富民大道(镭射厂对面)共销售住房1336套,其中经济适用房75平方米共272套,95平方米共804套。限价商品房120平方米共260套,为加强定安保障性住房管理,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配售工作的公开、公正和有序进行,配售届时将采取抽签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