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头版总第61期 >2012-03-01编印

定安福园清退工作从简从速
刊发日期:2012-03-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主动约访客户代表 清退手续办理更加简便
  2月15日,定安福园公墓案正式启动清退工作以来,已清退911座墓穴,涉及客户385人次,退还1157.6957万元购墓款,已确定留用153座墓穴,涉及客户143人次,涉及资金229.4315万元。
  为了更好地推动清退工作从速清退,最大程度保障客户利益,2月28日下午,定安县召开定安福园客户接访座谈会,主动约谈客户代表,针对手续从简、墓穴留用、清退地点以及利息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
  县委书记韩勇,县政协主席王昌国,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忠惠,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锦昌,县政府副县长陈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政法委、民政局、信访局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张忠惠主持。
  据了解,定安县在处理“福园问题”中,积极向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省信访局和省民政厅等上级部门汇报各阶段进展情况,认真研讨解决福园问题善后处置的措施,依法推进处置工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客户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讨。
  在启动墓穴、格位的清退工作期间,仍有部分客户骨干因为清退地点、清退利息等问题,而未能办理清退。针对以上情况,定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接访客户,提出新的解决方法。
  在当日定安“福园客户”接访座谈会上,客户代表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手续从简、自愿留用墓穴、清退地点设在海口、给予合理利息以及退换礼仪服务费等五个要求。
  为了加快推动福园清退工作依法从速清退,针对客户代表提出的要求,定安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批示,结合福园处置实际,充分考虑客户意见后,尽最大努力,以最大的诚意研究并作出以下决定。
  进一步简化办理清退手续。权证人未能到场,且代理人无法提供权证人身份证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工作单位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身份证明书,以及原福园公司签发的相关证件资料(即《定安福园穴位使用权证》、《海南定安福园穴位使用权购置合同书》、《海南定安福园穴位购置申请单》、购置墓穴格位地税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此外,代理人需要当场与定安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申请办理,简化了需要权证人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书以及公证书等手续。
  墓穴清退原则方面。未选位墓穴格位全部清退,已选位的客户墓穴格位按客户意愿进行清退(已选位的客户之前办理每名“权证人”留用一座墓穴格位手续的,也可按意愿再办理清退手续)。
  清退地点方面。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定安福园问题的处置上已明确意见,定安发生的问题要在定安解决,做到“就地接访、就地处置、就地化解”,因此清退工作仍决定在定安开展,但定安会派车至海口进行客户统一接送,或报销客户合理车费。
  礼仪服务费方面。礼仪服务费由两家公司(即原福园公司、全生涯公司)收取,由于定安红太阳公司只是接管福园项目,全生涯公司是福园公司以外独立经营公司,则由原福园公司收取的则全部清退,而由全生涯公司收取的不列入清退范围。
  关于利息方面。由于客户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投资购买墓穴格位属于盈利行为,应负一定的经济风险责任,所以,利息清退不予考虑。
  座谈会上,韩勇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增强相互理解、增强相互信任;二是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今天所作出的决定主动服务、加强沟通、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客户代表要发挥好代表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解释,避免误会;四是客户要多与县委、县政府加强沟通,采取约谈、协商形式,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客户代表也当场表示,定安县研究所作的新决定在依据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客户的利益,基本满意县委、县政府所作出的决定,并将发挥好代表作用,宣传引导客户进行清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