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59期 >2012-02-16编印

定安县检察院黄竹检察室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
刊发日期:2012-02-16 阅读次数:4321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黄竹检察室通过摸底排查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成功督促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协助公安派出所进行调解,促成了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2012年1月26日,在定安县黄竹镇白塘村委会白塘村岭脚石山园地处,何声富家和洪明聪家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后,冯尔专(洪明聪的妹夫)和符英花(何声富的老婆)互相殴打,冯尔专用拳头殴打符英花的左手掌背和后脑左边,用脚踢符英花的胸部,造成符英花左手掌被第五节骨折,符英花的损伤经定安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黄竹检察室干警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意识到事态有恶化的趋势,两家之间可能再次爆发打架斗殴事件,便多次深入白塘村委会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面加大法制宣传,一面进行教育感化。经检察室干警作思想工作,伤害行为人冯尔专及其家人均表示出悔意,表示愿意投案并请求调解。2月10日上午,冯尔专到黄竹检察室投案自首,检察室干警及时将冯尔专带到黄竹派出所接受处理。在检察室的协助下,根据当事人主动提出的调解处理要求,黄竹派出所对冯尔专与符英花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依法进行调解。经过协调化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冯尔专当面向符英花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符英花受伤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2000元。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承诺以后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据了解,定安县人民检察院黄竹检察室通过走访辖区各派出所、各乡镇司法所,摸底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 今年以来已成功调处化解了两起矛盾纠纷,此举拉近了检群关系,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为保证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黄竹检察室将按照县委维稳工作部署,积极深入辖区各农场、村委会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履好职、站好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