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59期 >2012-02-16编印

定安被评为“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
刊发日期:2012-02-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定安县被省综治委评为“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举措推进平安定安建设,全县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2011年,定安县切实加强综治工作组织领导,级级落实责任制大力开展“严打”斗争活动,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同时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此外,还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据了解,定安县2011年刑事案件立案739宗,破349宗,破案率47.2%,发生命案4宗,破4宗,实现现行命案全破的目标;发生治安案件935起,查处887起,查处率9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02人;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86人,帮教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24宗,调处1224宗,成功调处1200宗,调处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