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由于财政困难,定安县从1993年到2002年,先后欠发和未执行的应由财政供养的执行机关事业工资制度的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共达5662万元。
近两年,定安县经济社会有了长足发展,财政收入翻了一番。为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定安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本着对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就是对定安县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将补欠工资和离、退休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经过详细审核,拖欠工资和离、退休费涉及全县各单位的9108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明确了此次补发欠发工资的范围为自1993年10月至2002年6月,定安县印发了《定安县统计审核拖欠工资和退休费的工作方案》,成立县统计审核拖欠工资和退休费领导小组,指定工资专办员或专门指定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审核工作。定安县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努力筹集并科学调度资金,经两上两下的认真审核后,拨付了执行机关事业工资制度的党政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1993年10月至2002年6月的历史拖欠工资和离、退休费5662万元,成为县委、县政府关注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