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定安县民政局获悉,为了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县政府批准,县民政局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此次补贴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3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按360元标准发放。
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据了解,定安县共补贴城乡困难群众18519人,补贴金额442.01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9137人,补贴资金182.7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5455人,补贴资金163.65万元;五保对象3021人,补贴资金60.42万元;优抚对象969人,补贴资金34.884万元;建国前老党员9人,补贴资金3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