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综合总第45期 >2011-12-15编印

定安被授予三等奖并嘉奖239万
刊发日期:2011-12-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全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考核
  13日记者从定安县统计局获悉,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通报2010年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结果,并对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定安县被授予2010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三等奖,并获得239万元财政转移支付奖励。
  据了解,此次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三部分,考核指标包含人均生产总值指标、经济发展结构指标、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指标、就业发展指标、安全生产指标、节能降耗指标等18项内容。
  根据通报,2010年度我省各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结果已公布,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综合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分的市县予以表彰奖励。三亚、澄迈分获2010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一二等奖,定安等其它6县被授予2010年度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三等奖。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省委、省政府对获奖市县综合得分占全部获奖市县总分的比重,给予获得2010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先进市县差额财政转移支付奖励,定安县获得239万元。
  据悉,省委组织部将根据2010年度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结果,相应列入2010年度各市县领导班子各成员年度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