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综合总第43期 >2011-12-01编印

定城一家私城存在火患被罚3万元
刊发日期:2011-12-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定安消防大队在对定城镇进行清剿火患时发现,在见龙大道某家俬城未办理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十二条,及《海南省公安机关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措施》,消防执法人员依法临时查封该商城总电源开关,并罚款3万元。
  检查中,消防执法人员发现该家私城室内家俬摆放无序,严重堵塞了安全通道;灭火器、应急灯、安全指示标志不符合标准规范;另外,擅自增设阁楼,阁楼楼板为易燃的简易木料,还有人员在上面居住,电线裸露在衣物及蚊帐上。
  随后,执法人员针对具体问题对家私城负责人进行了消防知识教育,该负责人表示,会尽快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尽早恢复正常营业。
  据了解,自10月29日起,定安消防大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检查单位共286家,发现火灾隐患160处,其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2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共罚款1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