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42期 >2011-11-24编印

定安万余名困难群众享受城乡低保
刊发日期:2011-11-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以前买盐巴、买食用油的钱都得靠家里蔬菜拿去市场卖了换回来,自从2005年开始,我家3口人纳入农村低保后,解决了家里基本生活问题,谢谢党和政府,给我家发‘工资’!”这是定安县南海农场农村低保户周童明感激的话语。
  今年40多岁的周童明,双眼失明,妻子离家出走,一人带着两位还在读书的孩子艰难地生活着,一年忙碌下来,有时连温饱都解决不了。2011年,周童明低保月补助达到了600元,该家庭于2005年纳入农村低保补助以来,累计补助资金已达上万元,大大缓解了家庭困难的压力。
  而在定安,像周童明一样享受到农村低保政策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有9131人,农村低保金的发放,为广大困难群众解决了最基本的油、盐、酱等生活烦恼,使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国家惠民政策的温暖,感受到了社会的互助,感受到人与人的真情。
  在解决好农村困难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定安还竭力让城市困难群众全部享有低保,仅今年就累计新增城镇低保459人。
  家住定城镇江南社区的刘丽,45岁才结婚,靠打零工维持生活。而丈夫患上肝硬化腹水,已丧失劳动力,还收养了一个5岁左右的女儿,一家三口挤在一间已被纳入拆迁户的10多平方米破旧房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今年10月份,县民政部门得知他家的实际情况后,积极按照有关低保政策将其纳入保障对象。如今,每个月可领到600元的低保金,一家三口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定安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县委、县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全面巩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局面,截至今年11月,全县城镇低保对象 5454人,农村低保对象9131人。全县新增城镇低保对象 459人,农村低保对象939人。同时,还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标准调增工作,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