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42期 >2011-11-24编印

定安县召开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
刊发日期:2011-11-2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任命匡文胜王建斌为定安县政府副县长

  11月21日,定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守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其汉、颜永豪、吴清雄、吴冠花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吴坤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龙仲及县人大机关干部、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黄守宏、梁其汉、吴清雄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实到17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县选举委员会关于调整县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议案、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各选区提名推荐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步候选人的议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推荐韩勇等36名代表候选人到各选区参加定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议案、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1年定安县和县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通过了这4个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匡文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决定任命匡文胜同志、王建斌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锦昌同志为定安县公安局局长,同意免去陈海雄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林刚同志定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匡文胜、王建斌、陈锦昌等新任命的领导干部现场做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宣誓,表示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勤勉尽职,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为定安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康竭尽全力。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守宏为匡文胜、王建斌、陈锦昌等新任命的领导干部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