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综合总第40期 >2011-11-10编印

定安海口签署南渡江流域环保合作协议
刊发日期:2011-11-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海口签署南渡江流域环保合作协议 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水量100%达标
  11月4日,定安县与海口市在定安县行政办公大楼北附楼定城厅签署南渡江流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保护南渡江水源,防治南渡江水污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联防联治长效机制,确保定安南渡江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和海口龙塘饮用水源地水源地水质水量100%达标。
  上午10时,海口市环保局局长陈超为组长的代表团一行20人实地考察了定城污水处理场、定城饮用水源取水口、定安垃圾处理厂、新台胜罗非鱼加工厂的环保设施,了解污水、垃圾处理情况。
  下午4时,双方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北附楼定城厅召开座谈会。双方一致认为,开展南渡江流域环境保护合作,有利于全面提升流域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能力。上下游环保与发展息息相关,上游生态恶化直接危及中下游的生态安全。
  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李先双指出,南渡江是定安县和海口市两地人民的母亲河,两地人民生产、生活和农业灌溉的用水均来自南渡江流域,对南渡江环境保护责任重大、意义非凡。
  随后,双方签署南渡江流域环保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加强六个方面合作。包括联合防治工业污染,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能耗重污染项目建设;联合监察与监测联合查处沿江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两地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互通两地环境信息和大项目审批信息;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共享平台,涉及两地突发环境事件,互相知照联合对外公开发布信息;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向流域内水体倾倒垃圾和在河道堆放、填埋垃圾;联合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沿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据了解,南渡江海口段有两处城市集中使饮用水水源地,一是定安南渡江饮用水源地,去年取水量最高达1.8万吨/日,供水服务人口为5万多人,二是海口龙塘饮用水源地,去年度取水量最高已达29万吨/日,供水服务人口为10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