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热点总第39期 >2011-11-03编印

定安“清剿战役”初战告捷
刊发日期:2011-1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县政府挂牌督办兴旺商场 定安“清剿战役”初战告捷
  近日,经定安县政府批准同意,定安消防大队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兴旺商场实施挂牌督办,在该商场内张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并告知商场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整改,整改完毕通知复查,复查合格后才可摘牌。
  兴旺商场位于定城镇人民中路,层高三层,建筑面积760平米,一二层是百货商场,经营服装、杂货,第三层经营旅馆。定安消防大队对该商场进行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该商场存在以下四点火灾隐患:一是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整好用,首层消火栓缺少水带,第二层安全出口标记损坏;二是停用消防设施,位于疏散通道侧边的消火栓被锁上;三是封闭疏散通道,第三层疏散通道门锁闭;四是室内消防给水压力不符合规范标准。
  经过县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实地考察,确定该商场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亡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二、三款,依法填写责令限期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执法文书,并处5000元罚款,按照要求请示定安县政府批准对该商场进行实施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