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11月正式启动
定安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定在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第一季度进行,县、镇两级换届今年11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按照省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定安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并同时同地分别选举。时间节点从今年下半年至明年第一季度止,其中,2011年11月22日前公布全部选民名单,2011年11月30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2011年12月6日选出县、镇人大代表,12月20日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2012年1月中旬召开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据了解,这次全县人大换届选举涉及到10个乡镇、3个国营农场和驻军单位及省驻单位等,共有23万多选民要选出县镇人大代表近700多名,并由新一届人大产生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员。
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此次换届工作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加高度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主平等,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规定。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和《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为促进定安迅速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
调整提名候选人比例结构
妇女比例不低于20%
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注意合理比例结构,严格按照琼发[2011]9号文件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及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及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代表的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在执行过程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中,非中共党员比例不低于35% 妇女不低于20%,下派代表名额总数原则不超过代表名额总数的20%,推荐镇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镇级党委、政府领导人员,以3—5人为宜。
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违法违纪行为
中央组织部明确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要求在选举各个阶段都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通过法律程序贯彻党委意图,运用法律规定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问题。
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尤其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无中生有的,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对影响、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都将坚决查处。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将重点查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已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要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