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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新农合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刊发日期:2011-09-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细心周到的服务,新农合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吴采净 摄
  “要不是新农合报销,我母亲根本无法住院治疗,党的政策好啊!”定安县新竹镇大石村罗仕利说。
  罗仕利的母亲王金月今年87岁,患病已有一段时间。今年8月,王金月旧病复发,住进了定安县人民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2583.96,这对贫困的家庭而言是笔巨大的支出。由于参加了新农合,出院报销了1287元,大大缓解了他家的经济困难。像王金月这样参加新农合得到实惠的人在定安农村不胜枚举,农民把新农合形象地称为健康的“保护伞”。
  从对新农合的宣传到组织实施,从对医院用药的监管到为农民报销医疗费用,定安县切实办实事、服好务,真正让好政策给农民带来实惠。
  一站式报销解民忧
  “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群众就医成本?定安县人民医院更是与县民政局联合开展了“一站式报销”服务,为参保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医药报销搭建“便利桥”,得到了群众赞赏和好评。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王仕飞介绍:“以前五保户、低保户报销医药费中的民政救助费用得去民政局申请,程序繁琐复杂,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来回折腾身子上也吃不消,现在好啦,只要出示《城乡民政对象住院证明》,病人在医院便可全部报销,医院再与民政局协调处理其中的民政救助费问题。”
  “多亏了政府的新农合制度啊,我现在只要安心在医院治疗就可以啦,新农合给我减轻了大负担啊。”定城镇潭榄村五保户陈学先含着眼泪激动地说。
  陈学先今年67岁,患慢性支气管炎已有多年。以前因为无法承担住院治疗费用,而医药报销程序又复杂,放弃了住院治疗。如今,“一站式报销模式”彻底解决了他的难题。目前,陈学先已住院17天,治疗总费用4800元,可报销3360元。
  挂账结算惠及群众
  到医院看病也能“挂账”?这在过去对许多定安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稀罕事”。为了简化报销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参保就医,定安县推出了“挂账看病”的医药费报销模式。
  据了解,以前参保人员就医,病人要先垫付医药费,再凭票据报销,相当繁琐不便。实行挂账结算后,参保人看病报销非常便利,参保人员到医院出示身份证即可办理完医药费报销。不需再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在医院即可报销完毕医药费。也不用再垫付全部医药费,由院方根据参保人信息库予以审核通过,便可将医保费用直接挂账,住院病人在出院时只需付清自费资金即可。
  “妻子的治疗费需要五千元,而家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的钱,这个‘挂账结算’真是解决了我们一大难题啊。”刚刚向县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询问完如何办理“挂账结算”的莫先生对记者说。
  据介绍,定安县2012年9月1日新农保工作开展以来,已有20人申请了“挂账结算”。
  3个病种报销比例提高
  “脱贫三五年,一病到从前,有啥也别有病”。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困的现象,在以前的定安农村是个普遍现象。如今,这种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定安县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王仕飞说:“自‘新农合’实施以来,定安县逐年调整筹资和补偿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扩大补偿范围,今年从9月1日起,重症精神病、乳腺癌、子宫癌这三个病种的报销比例将提高到80%。”
  另外,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定安县人民医院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面实施按病种限价结算,让患者事先对自己要支付的最高医疗费用“心中有数”。
  据了解,截止2011年7月31日,定安县有224242位农民获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补偿金额为1543.26万元,其中住院4265人次,补偿金额为1226万元。定安县2012年新农合基金的征收,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征收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