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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别报道
总第28期 >
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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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为寒门学子撑起一片蓝天
刊发日期:2011-08-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助学贷款 为寒门学子撑起一片蓝天 定安已申请发放贷款近359万元 惠及602名贫困生
县教育局办公室挤满了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 罗利明 摄
目前,高考录取通知书已开始陆续下发。但是对于那些考试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高昂的学费成了他们梦圆大学的“拦路虎”。
近年来,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国家、省、县各级部门和高校相继出台各项政策帮助贫困学生上大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这是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承诺。
近日,记者从县教育部门获悉,定安县已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发放贷款近359万元,帮助602名贫困生圆大学梦。
助学贷款,一缕阳光穿透贫困的阴霾
“如果不是助学贷款,我也许上不了大学了。”记者在县教育局见到了衣着朴素、清秀的女孩霍运云,今年她以优异成绩被太原理工大学录取。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她却因贫困,在她原本应该靓丽多彩的大学求学之路上投下了阴影。
“我真害怕家里拿不出学费不得已让我放弃念大学,可上大学是我唯一的希望......”岭口镇农村单亲家庭的霍运云语调有点哽咽,年轻的脸上,写满了与年龄不相称的沉重和无奈。
8月24日,对霍运云而言是一个充满了喜悦和激动的日子。这一天,她被告知已具备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并获准申请了最高为每年6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记者在县教育局看到,前来递交申请助学贷款材料的学生仍络绎不绝,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贫困大学生都是等着这笔贷款去上学的,由于开学前在家乡就可以办理好贷款,这给学生和家长减去了不少负担。
据了解,2009年,县政府已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协议,将定安县纳入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2009年和2010年共为602名大学贫困新生申请到了近359万元助学贷款,截至今年8月24日,已经有453名符合条件的定安高考贫困生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预计合同金额累计将超过300万元。
助学贷款政策的背后,凝聚的是拳拳爱心
“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银行、政府部门都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县教育局负责助学贷款工作人员冯业培告诉记者,县教育局专门配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助学贷款的审批也明确了具体领导和责任人。
据冯业培介绍,办理助学贷款,首先要由贫困生本人向县教育局领取相关申请材料,再由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家庭贫困情况,提供由当地政府证明的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其次,县教育局根据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评选后再移交银行审查,确认真实性即可发放。在这其中,若哪个环节出错,或查出资料与事实不符,都会影响到助学贷款的发放。
冯业培告诉记者,县教育局6月份就已经在定安中学等学校摸底调查高考贫困生相关情况,其实这些工作今年三四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做好资料的收集和表格的填写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高考贫困生都能够申请到助学贷款。
“政府财政出面拿出贷款额的15%作为风险补偿金。而如果风险补偿金少于对应贷款损失,政府财政还将负担一半损失。”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强化了学生家长的责任,加上学生家乡的教育行政部门在中间协调,经办银行能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才能放心贷款,这些工作的背后,凝聚的是党和政府对寒门学子的拳拳爱心。
诚信为本,期待惠及更多贫困学子
学成还贷,是每个接受了助学贷款资助的大学生必须直面的问题。
“政府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于情于理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偿还贷款,否则从良心上也说不过去!”前面提及的贫困生霍运云,在谈及还贷问题上,虽然没有直接说出“诚信”二字,但话语中饱含了质朴的“报恩”意识。冯业培也告诉记者,去年助学贷款发放后,很多家长都来电向教育局致谢,也纷纷表示,虽然家庭贫困,但欠银行的钱一定会提早归还。
与霍运云一样来自于贫困家庭的梁其召告诉记者,他一家四口,在定城农村,父亲因脑溢血去世,母亲长年患有风湿病,弟弟正在读高三,自己上大学的对家庭的压力可想而知。“这笔助学贷款解了我们全家的燃眉之急!否则下学期一开学,弟弟可能要缀学了。”在谈及还贷计划时,农村孩子特有的坚强让他显得轻松而自信,他说:“我相信,凭自己的实力,毕业后我一定能顺利就业,在1—2年内还清贷款。”
“前些年高校所在地助学贷款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到账率不高,造成呆账坏账多,很多银行不敢放贷。” 冯业培对记者说道,助学贷款获准发放后,对政府有关部门来说,也有一定风险,不排除获准申请到助学贷款学生不还贷的情况,这就需要银行与家长、学生本人、居住地政府或学生从业单位保持密切配合了。目前银行都会对贷款的发放、到期和偿还进行跟踪管理,对故意拖欠不还贷款的学生,银行将把学生姓名输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网”,即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学生的不诚信行为予以公示。
记者在县教育局看到,负责受理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不时给前来送交申请材料的贷款学生强调诚信,“我相信,在教育等政府部门、银行和学生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势必推向深入,为众多的寒门学子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
链接:
如何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到所在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领取(或下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由户籍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由签署意见人签名,加盖公章。
◆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前往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交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和《申请表》等,由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审核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在指定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帐户。
◆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含回执)到所在高校报到,由高校办理确认手续、填写回执。
◆借款学生通过邮寄或家长传递方式,将合同回执提交给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若县资助中心在学生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执,则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借款学生及时将高校开具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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