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 利民 便民 惠民 定安法官包点进村巡回开庭审理土地纠纷案
日前,定安县人民法院龙门法庭的法官一早便来到了龙门镇龙田村,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土地纠纷案,附近数十名村民旁听了此次庭审。
原告许某兄弟俩与被告许某夫妻并儿子三人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原、被告双方都要求行使争议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历时久远,土地的使用权很难确定,办案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调解,从稳定和谐的角度劝说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法官耐心细致地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调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很大,矛盾很难化解,法官决定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案件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是却为现场的数十名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希望法官多到乡村来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
龙门法庭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发挥法官联系点的作用,定安法院制定了法官进乡村督查和通报制度,将法官进乡村活动和法官业绩考核相挂钩,同时加强法官与联系点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要求法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为更好地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定安法院建立了法官联系点制度,形成了法官、书记员与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紧密的联系网络,对辖区各乡、镇、村委会进行调查摸底,将辖区121个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10个派出所、10个司法所的所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制作成花名册,发到每一名法官、书记员手中,明确了每位法官、书记员对应的联系点,使每位法官、书记员与其联系的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形成紧密的联系网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去年以来,定安法院送法下乡77 次,在乡村集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7 次,深入村委会指导调解纠纷26次,到乡村小学进行法律教育5次,对于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开庭11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