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18期 >2011-06-16编印

推进公务用车治理工作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刊发日期:2011-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定安县召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
  6月10日上午,定安县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在新行政办公大楼南附楼召开。会议强调,进一步规范定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政府工作部门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增强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更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
  定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符福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莫朝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良文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勇主持。
  会议首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推动定安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从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5方面进行评议。评议步骤为七个方面,一是动员部署;二是查找问题;三是公开评议;四是落实整改;五是民主测评;六是坚持评估;七是集中统分。
  会上,符福来指出,各被评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民主测评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他强调,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据悉,定安县委、县政府将以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会议随后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在全县各镇、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购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擅自接受服务管理对象赠送车辆、摊派转嫁运行费用、违规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进行专项治理。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符福来强调,各单位要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专项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要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按时上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和对存在问题清理不及时、不清理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办法》最值得关注的亮点,是公车配备人数的限制以及价格与排量标准的下调。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新一轮公车改革已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