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闻总第7期 >2011-03-31编印

定安交警查处交通违法220起 有效整治交通秩序
刊发日期:2011-03-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3月24日,定安县出动警力58人次,警车11辆交警,在县城开展大规模的3月24日,定安县出动警力58人次,警车11辆交警,在县城开展大规模的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220起,其中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63起,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7起,假牌套牌车5起,酒驾6起,暂扣驾驶证21起,暂扣机动车33辆,拘留7人,有效治理了交通违法行为。
  8:05分,此时间段是摩托车行驶较为集中的时段。一辆摩托车沿见龙大道向海榆中线方向行驶,驾驶人边按喇叭边左躲右闪,加速向冲过层层车阻,试图躲避检查。值勤交警发现该可疑情况,立即拦检,按照规定处罚该车主未带安全头盔50元,并进行道路安全法相关知识的教育。
  11:02分,一辆满满装载水泥管的大货车沿路驶来,司机看见检查卡后,欲倒车逃避,眼急手快的交警队员迅速将其拦下检查。该牌号为琼C3XX85 的半挂大货车不仅超载,而且车里货物水泥管捆绑方式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警当场对驾驶人刘某某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并处以100元罚款,按相关规定,大货车被滞留至22:00后放行。
  16:20分,孙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琼C3XX55二轮摩托车行至临检时,被执勤民警拦获,孙某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实陈述,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孙某某1500元的处罚,并行政拘留15日。
  21:40分,定安交警在检查酒驾时发现,驾驶牌号为琼C3XX92的二轮摩托车车主存在酒后驾驶迹象,经检查,洪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2毫克,属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给予洪某某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款1500元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洪某供述,晚上7点,他和朋友聚会喝酒,以为酒劲已散,就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仍被查出,幸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
  定安交警中队副队长邓伦安介绍,为迎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博鳌亚洲论坛2011年年会,定安交警根据全省交警系统开展“迎年会,保安全,文明出行”集中统一行动部署,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的方式,不定期的集中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日间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假牌套牌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环岛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夜间重点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酒后千万不要记驾车,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