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理论副刊总第6期 >2011-03-23编印

浅谈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与思考
刊发日期:2011-03-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守宏 县委宣传部 提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的权力,参与和决定国家的政治生活,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代表履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影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一直以来,我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发展不平衡,总体履职情况不尽如人意。因此,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对目前我县人大代表履职的现状、具体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推进代表履职进行了分析。
  一、我县人大代表履职的现状
  (一)会议期间我县人大代表履职现状。会议期间代表主要是通过参加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表决各项工作决议,及时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等方式履行代表职责。目前我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履职存在两个不平衡:
  一是会议期间审议发言不平衡。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过程。审议发言是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形式。我县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发言不平衡,每次人大代表会议审议发言的都是团长、副团长和领导阶层的代表,有绝大部分代表少发言,有些代表甚至五年来没有发言过一次。
  二是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不平衡。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反映人民意见和要求的重要形式,是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我县代表大会期间收到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分别以代表团、代表小组和代表个人提出。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400件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其中代表团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8件,以代表小组提出的118件,以代表个人提出的158件。每年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提建议、意见情况不平衡。有的代表积极提,有的代表很少提,甚至有的代表五年来都没有提过一件建议、意见。我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180名人大代表。2007年共有53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2008年共有54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2009年共有51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2010年共有57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2011年共有57名代表提出建议、意见。五年来,每年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大致都是相同的代表。
  (二)闭会期间我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通过在各自的生产、生活领域以充当党和政府的宣传员,充当人民群众的代言员角色来履行职责。主要形式有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视察活动、约见政府领导人、执法检查、专项调研、联系选民、提出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目前我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现状表现为:
  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不平衡。有的代表参加有的不参加,农村基层代表参加多,机关代表参加少,甚至有的代表五年来没有参加过一次代表小组活动。自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以乡镇为单位,各镇代表团的代表为成员成立代表小组。全县共成立10个代表小组。要求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经调查2008年组成10个代表小组活动,共有112名参加代表参加,其中农村基层代表98名,占87.5%,机关领导代表24名,占21.4%。经调查,绝大部分的机关代表没有参加各镇开展的代表小组活动,有的代表五年来没有参加过一次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代表视察活动和约见政府领导人活动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开展不平衡。凡是县人大常委会或是各镇代表团组组织的视察活动,被邀请的代表都能积极参加,但是人大代表主动自觉持证视察活动很少,几乎没有。代表约见政府领导人活动很少,开展不正常。五年来仅有岭口镇、雷鸣镇几名农村基层代表约见过县政府领导人各一次。
  三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平衡。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密切联系,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反映民声。目前我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现状是工作生产、生活在原选区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较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不在原选区的人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不正常,很少联系选民,甚至有的人大代表自当选代表以来没有到过原选区,不了解原选区的情况,更谈不上联系选民,为群众呼吁。
  透过以上现象可以看到我县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三少四不够”,三少是审议发言少;联系选民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四不够是代表工作热情不够;主观能动不够;为政府建言献策不够;为人民群众呼吁不够。
  二、对代表履职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代表意识不强。缺乏对选民负责的认识,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工作热情。人大代表是一项职务,其职责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但是许多人大代表没有把代表工作当作正常工作来开展,往往把人大代表当成“闲职”,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代表整体素质不高。受自身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影响,我县人大代表结构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下(不含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表占13.07%,文化水平有限,缺乏执行职务的能力,不善于联系群众,不善于调查研究,不善于发现问题,不善于为群众代言,不善于提建议意见。
  (三)机制不健全。一是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完善。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但在现实情况来看,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约束很不力,只要代表不犯大错误或不触犯法律,即使不履行代表职责,选民和选举单位对其也无可奈何。二是保障机制不到位。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应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目前我县各乡镇除了安排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经费外,绝大部分乡镇根本没有把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预算,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没有经济保障。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没有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的有关激励机制,履职好差一个样,履职成效不明显,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推进代表履职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人大代表意识,满怀爱民之心,自觉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代表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依法履职的要求和方法,促进代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当好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言人。
  (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机制。要改变目前代表履职中既缺少内在动力,又缺少外在监督,还缺少经费保障的状况,必须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履职好差一个样的状况。对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事迹突出的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要对其进行表扬并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奖励。二是建立约束机制。建立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度,建立代表工作档案,增强代表的外部约束力,促进代表更好履职。三是落实保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将本镇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三)规范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打造平台。一是建章立制,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努力研究并建立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制度,实现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督办落实代表建议。认真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抓好重点建议的调研、沟通、督促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满意率,激发代表们提好建议、意见的热情。三是积极营造支持代表履职的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事迹进行宣传,切实营造全社会了解代表、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风尚。四是开展代表“四个一”活动。即每年代表要回原选区听一次选民意见,反映一个选民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写一份调研报告,提一条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