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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政区沿革

发布日期:2020-09-29 10:21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名称来历】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6月析琼山县南境置定安县,以示安定本地区,以此得名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0°7′~110°31′,北纬19°13′~19°44′,地处海南省东北部内陆,南渡江中游南畔,东与文昌市接壤,东南和南同琼海市相连,西南和西与屯昌县毗邻,西北与澄迈县交界,北和东北与海口市接壤。人民政府驻定城镇塔岭兴安大道2号,电话区号0898,邮政编码571200,距省会海口37千米。

【政府驻地】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6月析琼山县南境置定安县,县治设在丘陵地带南资都南坚峒,即今龙门镇西北的官衙、官井村的地方(另说在黎族聚居山区的边缘地带—今国营中瑞农场双灶岭)。民国元年(1912年),定安县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县政府驻地在定城。

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后,定安县政府驻地在定安。1958年12月,定安、屯昌两县合并为定昌县,县委、县政府驻在原屯昌县城。1961年5月复设定安县,县委、县政府驻在定城至今。

【政区沿革】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属琼山县。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6月建县,县治设在南资都南坚峒(今龙门镇西北),一说在今国营中瑞农场双灶岭。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直属海北元帅府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南建州为定安县,隶属琼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县政府驻定城。民国24年(1935年)6月,海南岛中部地区增设3个民族县,县五指山以南及以西地区被划出归保亭、乐东、白沙3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1950年初,划枫木、乌坡、南闾地区给新民县(今属屯昌县),划万泉河以南给乐会县(今属琼海市),划岭门、思河地区给琼中县。1955年5月划五区(石壁、文曲)13个小乡给琼东县(今琼海市)。1957年上半年,原龙门区罗陵乡9个自然村被划给琼东县(今琼海市)1958年12月,定安、屯昌合并为定昌县,县政府驻在原屯昌县城。1961年5月撤销定昌县,恢复原定安县,县政府驻在定城至今。海南建省前县属海南行政区,建省后直属海南省。

【政区划分】 辖有定城、雷鸣、龙门、龙湖、龙河、岭口、翰林、富文、新竹、黄竹10个镇,3个国营农场。

【人口面积】 辖区东西宽45.5公里,南北长68公里,总面积1197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定安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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