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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城镇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00819954-4/2021-00008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定安县定城镇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 时效性:

  因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聘请若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城镇社区协管8名、镇资规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符合《定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8.贫困家庭劳动力;

9. 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社区协管员岗位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者优先考虑,并以社区辖区内居民优先考虑镇资规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需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服务态度好,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7月 26日至20218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定城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应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本人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定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承伟,电话:0898-63809981



                                      城镇人民政府
                                      20217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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