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定安县医保局成立于2019年3月,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将任务分解到了各岗位和相关责任人,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一是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内部制度进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健全“申请、审核、校对、发布”的信息公开机制,统一拟制公开申请表,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差错;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及医保扶贫领域的公告公示、医保政策以及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及时、准确公开,确保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查询、知晓。 2019年,我局公布领导信息2条,主动公开信息1条,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多、内容不够全面等不足之处;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系统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2020年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各岗位间的配合,及时整理和更新工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公开渠道,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利用网络、通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评议机制,对本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公开信息情况等进行跟踪督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知晓、关注、参与、监督全县医保系统各项政务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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