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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57305341-7/2021-00075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5日 文 号:定府办〔2021〕28号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5日 时效性: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府办〔202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精神,加快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中的民生待遇补贴发放、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服务、证明服务以及人社系统中102项社保福利等方面的应用,根据《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9号公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琼府〔2019〕23 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琼府〔2020〕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指示要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一卡通”应用为基础,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途径,助推海南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一卡通用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集约建设、共享资源、简化流程、协同运行,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统一组织,强化协作

坚持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组织实施,强化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便民高效,保障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营商环境,便民高效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人社102项社保福利业务,首问负责制四项基本办事制度提便民服务质量和效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体制安全机制,规范社会保障卡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安全。

(四)强化服务,创新管理

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民生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真正做到一卡多能,一卡多用,同时,促进各部门间的信息互连互通,寓公共管理于民生服务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总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社会保障卡可办理个人的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业务,初步实现一卡通办。

2021年底,依托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工资发放、居民健康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应用,强化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服务管理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财政惠民、住房公积金、教育、工会、志愿公益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延伸应用。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范围内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四、功能定位

在社会保障卡现有功能基础上进行“一卡通”功能拓展,主要分基本功能和应用功能。

(一)基本功能

1.身份证件功能。按照省统一部署,社会保障卡可作为持卡人在全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观文化旅游景点等民生服务领域事项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同时,政府部门需要确认个人身份的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事项,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办理各项政务事项并逐步实现民航、金融服务领域应用。

2.电子凭证功能。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3.公共管理功能。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实现酒店住宿登记、查询个人资质证明、公民信用信息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公共管理事项

4.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功能。持社会保障卡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可以自助查询和办理业务。

5.缴费功能。通过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税费、社保费,以及煤电水气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公用事业缴费和行政罚款。

6.待遇发放功能。政府职能部门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待遇,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就业创业补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退役军人事务补贴、农民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政府补贴等待遇。

(二)应用功能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102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

2.医疗健康功能。逐步整合全县各医疗机构发行的各类就诊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全省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按照省统一部署实现全省及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3.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我县公交、长途客运、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等城市交通及按省统一部署逐步实现高铁、轮渡、住区管理、智慧楼宇等公共服务方面应用。

4.旅游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在我县旅游领域的应用,为游客市民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5.工会会员服务功能。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现工会会员凭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6.志愿服务功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记录志愿志愿服务信息,包括培训情况、服务时长、星级评定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等作为志愿者的身份证明,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享受公共服务机构相应的优惠。

7.本地居民优惠功能。实现本地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公共交通、旅游景点、图书馆等场所享受优惠。

8.金融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加油等商业领域的支付功能,探索安全便捷的理财模式,提供多层次、跨行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9.其他政府公共服务、政务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其他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一卡通”功能,并支持各部门业务功能拓展。

可以通过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手机APP渠道)实现以上功能。

五、主要内容任务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2019〕23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0〕32 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一卡、一库、一平台”的“一卡通”总体建设思路,以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完善现有持卡人基础信息库,实现全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一)机构设立

建立健全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

1.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以分管人社的领导为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发展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定安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定安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及省有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政策的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实施、政策宣传;负责领导全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行及应用推广工作;审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项目预算外涉及事务招标采购及费用立项等事项;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项目进行督办通报等工作。

2.业务管理机构。隶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中心,作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业务管理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卡统一规划、事务协调、以及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推动社会保障卡发行全覆盖

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力度,在现已发行社会保障卡数量的基础上,实现全常住人口发行全覆盖,按照社会保障卡全国统一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和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第三代实体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环境建设,构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应用、服务体系,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基础支撑,最终实现人人持有社会保障卡。(完成时限:长期持续)

(三)身份证件服务管理应用

在2020年梳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事项的基础上,完善基础数据资源,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能力输出,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有效证件办理各类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业务,以及个人资质证明查询、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公共管理功能。(完成时限:2021年底)

(四)公共服务管理应用

整合交通一卡通(公交卡)、旅游卡、城市一卡通、残疾人证、读者证等功能,初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市交通、酒店住宿、就医服务、文化旅游、民政残联、公用事业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全面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完成时限:2021年底)

整合财政惠民一卡通、校园卡、惠工卡、志愿者卡等功能,使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待遇、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校园补助补贴、工会会员补贴、志愿者补贴工资等各项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逐步实现财政惠民、公积金、工会、教育、志愿公益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

逐步推动将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农民工工资等各项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初步实现工资发放等领域“一卡通”公共服务管理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

(五)医疗健康应用

全面整合我县各医疗机构就诊卡功能,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在各医疗机构环境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分批次、分部门推进各部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环境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各部门业务办理线上线下用卡一体化,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激活、使用、挂失、解挂、补换、注销等跨部门服务管理体系及发行应用台账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责任分工

为加快推进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一)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发展局、县公务员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务员考录、管理领域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的服务管理领域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人才考试相关费用。

(二)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宣传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我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应用、服务环境建设;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考核通报机制,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成效反馈和评价体系;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全面应用。

(四)公安局

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和数据交换工作,及时为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八十条之赋予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件的法定地位,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出行乘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酒店住宿登记等民生服务及社会治理领域应用。

发展改革委员会               

根据省里有关规定,协同县人社局配合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的推动工作。同时根据省里发展规划要求,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在海南自贸区(港)的个人商务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应用的推动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补贴,协同推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应用,推动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机构、消费场所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便利服务,鼓励各旅游景区实现持卡人员享受门票优惠,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之一。督促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健身场所等文化体育场所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个人身份证件范围。

农业农村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农补贴。

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平台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

财政局(县国资办)

推动将财政工资统发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工资、财政惠民补贴、政府人才津贴等财政支付个人工资和津补贴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指导自来水、电网、有线电视等国有企业做好通过社卡缴纳居民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工作,鼓励全县国有企业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全面保障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项目建设经费,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十教育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学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学校逐步停用校园卡。

(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指导并督促全各医疗机构做好HIS系统等相关系统改造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使用,协调全各医疗机构逐步停用就诊卡。逐步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居民健康卡功能,用于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等居民健康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应用。

(十民政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临时救助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十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用事业缴费、住区管理、智慧楼宇等多领域应用。

(十交通运输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交、汽车运输、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等交通领域应用。

(十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水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个人水利补贴。

(十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军转干部一次性待遇、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优抚抚恤补助金等各项退役军人事务补贴。

(十医疗保障局

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生育散单报销、医疗救助金等各项医保待遇,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结算全过程应用。

(十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林业领域的应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涉林补贴。

(二十)县乡村振兴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行政审批服务局

推动社卡在行政审批服务办事大厅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县政务服务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可以办理各项政务事项。

(二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餐等政府机关场所场景应用。

(二十定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实现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功能,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结算账户使用。

(二十五)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动社会保障卡在实现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

(二十总工会

推动社会保障卡整合惠工卡,凭卡享受工会提供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事项的应用,逐步停用惠工卡

(二十)共青团定安县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志愿公益服务领域的应用,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业务。

(二十残疾人联合会

推动将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证件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补助到户到人的残联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二十九)国家税务总局定安县税务局

推动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各项行政性收费。

(三十)中国人民银行定安县支行

逐步探索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社会保障卡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之一提供金融服务。指导代理金融机构按照金融IC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维护,确保金融应用安全。协调代理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满足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需求。

(三十一)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银行账户开户、激活、发放、挂失、补换、注销等工作;协助实现通过自助设备完成社卡的升级、换发;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环境建设维护和应用场景展示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卡相关金融优惠政策,逐步探索研究建立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提供金融服务的机制流程。负责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领域的金融应用加载工作;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为持卡人提供方便、安全、快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及时处理持卡人有关金融应用的投诉。

(三十二)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全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辖区常住人口社会保障卡发行全覆盖的基本原则,制定本镇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方案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方案和考核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发放工作,负责配合推动各镇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

(三十三)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

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重视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能分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服务管理创新,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探索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确保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有序推进。

(二)团结协作,有序推进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涉及范围广,覆盖人群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财政、教育、卫健、公安、民政、交通、医保、社保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相关垂直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直属省部门的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相关重大问题。

(三)精细管理,有序过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制定服务指南,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要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

保障卡与财政惠民一卡通、居民健康卡、就诊卡、交通一卡通、校园卡、城市一卡通等之间的平稳过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身份证件、公共管理、自助业务查询和办理、缴费、待遇发放等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委宣传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共同牵头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优惠、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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