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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索引号:008199042/2021-00006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定安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文 号:定教〔2021〕88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时效性:


定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海南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行动方案》(琼发〔2020〕12号)精神,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1〕17号)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按照“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政策,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定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莫继芬(教育局副局长)

员:陈光秀(县政府教育总督学)

龙(教育局副局长)

莫仁忠(教育局副局长)

叶保雄(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谭松林(基础教育股负责人)

            县直属学校校长,各镇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民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莫继芬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基教股负责人谭松林担任,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63832990(基础教育股)  联系人:陈起权

监督电话:63830382(综合治理办公室)

电子邮箱:dajcjy2018@163.com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在定安县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在定安县实际居住,2021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与办法

2021年秋季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1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4461人。

(一)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1)非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片区内实际生源招生。

2)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1.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1

定安县第一小学

完全小学

6

270


2

定安县第二小学

完全小学

6

270


3

定安县第三小学

完全小学

6

270


4

定安县第四小学

完全小学

2

90


5

仙沟思源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3

135


6

平和思源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2

90


7

定城镇中心学校

完全小学

5

225


8

定城镇山椒小学

完全小学

2

90


9

定城镇仙屯小学

完全小学

1

40


10

定城镇福山录小学

教学点

按实际生源招生

--


11

龙州中心小学

完全小学

2

90


12

定城镇潭黎小学

完全小学

1

30


小计

36

1600


3)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1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

完全中学

8

360


2

城南中学

完全中学

8

360


3

实验中学

初级中学

10

450


4

仙沟思源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6

270


5

平和思源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6

270


小计

38

1710


2.招生片区。

1)非城区公办小学原则上实行辖区内招生,非城区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方式招生入学。

2)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

3.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片区

入学条件

备注

户籍

不动产

务工

1

城南中学(初中部)

后山社区、大众社区、南珠社区、见龙社区、富民小区、春内村委会、下寨村委会、田洋村委会、深田村委会、仙沟社区保倡村


2

实验中学

中南社区、西门社区、东北门社区、沿江社区、江南社区、山椒社区、莫村社区、美钗坡社区、高龙村委会、迎科村委会、龙州村委会、罗温村委会、美太村委会、潭黎村委会、西岸村委会、秀龙坑村委会、茅坡仔村委会


续表3.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片区

入学条件

备注

户籍

不动产

务工

3

仙沟思源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仙沟社区(初中部不含保倡村)、洁秀村委会、巡崖村委会、美南村委会美玉村


县域边远贫困地区的适龄儿童


4

平和思源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平和村委会、桐卷村委会、水冲坡村委会、龙岭村委会、美南村委会(不含美玉村、小学部不含龙仔村)


平和附近的雷鸣镇户籍人口和县域边远贫困地区的适龄儿童。


初中部招生片区含富文镇的金鸡岭居、九所村委会、大里村委会、潭陆村委会、新联村委会、石门村委会


5

定安县第一小学

美钗坡社区、见龙社区(潭榄桥以东)、田洋村委会温珠溪村、美南村委会龙仔村


6

定安县第二小学

中南社区、东北门社区、西门社区、沿江社区


南珠社区的南珠村、杨墩坡村、苦塘园村


7

定安县第三小学

大众社区、后山社区、江南社区


8

定安县第四小学

莫村社区、高龙村委会、山椒社区(不含原山椒村委会农业户口)


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

定城镇中心学校

南珠社区(不含定安县第二小学招生片区)、下寨村委会、田洋村委会(不含温珠溪村)、春内村委会、迎科村委会


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

定城镇山椒小学

山椒社区(原山椒村委会农业户口)


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1

定城镇仙屯小学

仙屯村委会


12

定城镇福山录小学(教学点)

深田村委会


13

龙州中心小学

龙州村委会、美太村委会、西岸村委会、茅坡仔村委会、秀龙坑村委会


14

定城镇潭黎小学

潭黎村委会、罗温村委会


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初中部采取多校划片、登记入学。

3.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除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以外,其他公办学校按照本县户籍优先的原则,分期分批次招收学生。批次划分如下:

第一批次:同时具有片区内不动产条件和户籍的人口。

第二批次:片区内户籍人口。

第三批次:具有片区内不动产条件的本县户籍人口。

第四批次:具有片区内不动产条件的非本县户籍人口。

第五批次:本县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六批次:非本县户籍务工人员子女。

如果上一批次人数未达到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数,但下一批次又超出计划数,那么下一批次将摇号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儿童根据区域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政策,所有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等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招生程序要规范,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县教育局申报备案。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招生结束后,将新生录取信息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4.2021年秋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一年级招生计划数/人

七年级招生计划数/人

备注

1

定安县山高学校

180

200


2

德才学校

90

150


3

立达学校

45

100


4

静嘉实验学校

90

200


5

扬帆实验学校

90

100


6

振华学校

90

――


7

文华实验学校

40

35


小计

625

785


(三)定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计划招收4个班,共45人。其中,培智班3个,每班10人;送教班1个,共15人。招生对象为定安县户籍居民,年龄在6至15周岁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

五、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年级:8月25日、26日报名注册,定安县特殊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七年级:8月25日、26日报名注册。(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二)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定安县户籍居民子女(以现居住地为准,下同):

1)《居民户口簿》(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适龄儿童登记的户口簿为准,下同);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2.在定安县具有不动产条件居民子女: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适龄儿童需同房主登记在同一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廉租房租赁合同等合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落款日期应在本年度2月1日前)。

3)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海南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本县户籍者提供);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监护人务工证明(已满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目前仍在务工;在本地连续缴交基本养老、医疗两项社保一年以上证明,从2021年8月向前推算);或者监护人的营业执照证明(已营业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在本地连续缴交基本养老、医疗两项社保一年以上证明,从2021年8月往前计算)。

4)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海南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本县户籍者提供);

(三)定安县户籍就读外省、外市县2021届小学毕业生。

1.《居民户口簿》;

2.《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申请城区公办学位需于8月1日至10日将材料提交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根据城区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乡镇中学自行招录,开学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入学参照定安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县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被指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协议(落款日期应在本年度2月1日前)。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各校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规定,加强校园管理,科学安排人员受理、查验家长提供的材料。

2.入学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入本地、或迁入房主名下及务工人员名下应在上年度4月前,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不受此限制。

4.购置期房在本年度2月份未交付或未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无产权证,仅以购房合同申请学位,该合同应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力。

5.房主和户主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至少有一方及孩子应与其在同一户口,并确实在该地居住。

6.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其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7.所属定城镇仙沟派出所户籍居民不列入进城务工人员范围。

8.从2022年起,公/廉租房不再列入具有不动产条件范围。

9.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要把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超班额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县中小学校要将招生工作与加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流程,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招收学生,不得擅自越片区自主招生,所有招生对象以教育局审批意见为准,招收片区外学生要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开学后,教育局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一律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工作机制,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四)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紧紧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工作目标,巩固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成果,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二是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延缓入学、免予入学手续。三是落实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此类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上旬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根据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为做好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本方案由定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定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公办学校

日期

民办学校

1

6月30日

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

7月3日

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

3

7月5

公办学校进行片区确认



4

7月12日

教育局整理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初中数据



5

7月27日至8月10日

城区公办学校分期分批现场审核材料,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



6

8月13日至20日

教育局分期分批整理城区公办学校数据

8月20日

公示新生名单

7

8月25日、26日

报名注册(由学校自行安排)

8月25日、26日

报名注册

8

8月30日前

中小学上报新生数据,教育局对公办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

8月30日前

上报新生数据

9



8月31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10

9月30日前

学校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定教〔2021〕88号 定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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