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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的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3-00039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时效性: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报告》的公示

为优化定安县能源结构,推进我县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县准备引入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项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我局启动了定安龙湖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规划条件确定论证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条件论证修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067.17平方米(约9.10亩),位于定安县龙湖镇正统村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为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微网建设、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助推我县建设“光伏示范县”。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可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推进我县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原现状地块为灌木林地、农村道路、养殖坑塘,用地面积6067.17㎡(约9.1亩)。

调整修改后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用地面积为6067㎡,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A-01地块分图则(调整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30日(2023314日至2023412日)。

六、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axzgjbgs@hainan.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0898-63835070,联系人:黄工。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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