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安县黄竹镇大坡村村庄规划(2019-2035)》公示
索引号:74777555X/2021-0001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0日 时效性:《定安县黄竹镇大坡村村庄规划(2019-2035)》公示
《定安县黄竹镇大坡村村庄规划(2019-2035)》已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与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1、公示时间:30天(2021年2月20日至4月1日)2、公示地点:定安县政府网(www.dingan.gov.cn/da/)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guotuju221@126.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4办公室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0898-63838166 联系人:黄工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4室。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0日
《定安县黄竹镇大坡村村庄规划(2019-2035)》简介
大坡村位于黄竹镇西北部,比邻南丽湖,距离镇区约5.0公里。村庄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乡道 086 向东连接黄竹镇镇区,向西连接南丽湖旅游度假区以及未来 G98 东线高速公路南丽湖出口。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包含白石岭村、三浪村、南排 园村、大坡村、坡上园村、后塘村、三才坡村、东村山村 8 个自然村,总用地面积 557.12 公顷。规划期限为:2019 年——2035 年。
本次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对大坡村庄发展需求、动力特征、基层管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打造出一个保留田园风情乡村风格、反映定安乡村发展前景、以及创新乡村基层管理模式 的“示范基地”。
大坡村发展定位: 立足于农业资源,兼顾农业生产、农业休闲于一体的成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田园风情村落。
规划严格落实《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7.10 公顷。
产业发展定位:大坡村构建现代农业与休闲旅游业为一体的复合化产业体系。
产业发展方向:现代农业为基础产业,休闲旅游业为特色产业。
结合村域特色资源条件,对村庄产业进行布局,具体为综合服务区、特色旅游发展区、 林下经济区、南部-北部热带高效农业区以及生态涵养区,总体划分5个产业区。
(1)综合服务区
主要为村民生活区,主要发展与村庄种植、养殖配套服务职能。
(2)特色旅游发展区
位于村庄中部,结合农业资源,打造以农业观光、农事体验为主的 休闲农业发展区。
(3)林下经济区
主要利用大坡村、坡上园村西部,东村山村北部、白石岭村、三 浪村之间的林地,发展林下山鸡、草鹅、蜜蜂养殖,打造东、西两个林下经济区。
(4)热带高效农业区:
对村域南部、北部的农田进行整治,对水库、水塘进行改造, 满足热带高效农业生产需求,打造南、北两个现代化生态农业示范区。
(5)生态涵养区:
村域西南部为三级林地,生态保育良好,规划尽量减少开发,将 其作为村庄的生态涵养区。
1、生态保护类别
规划严格落实《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等。
大坡村范围不存在生态红线与公益林,主要存在基本农田。规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边界 302.54 公顷。
2、永久基本保护要求
落实定安县总体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302.54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 的中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规划在“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满足生态管控底线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占一补一”保证各大坡村村内部实现自我平衡的原则对乡村建设用地边界进行优化。保证定安县“多规合一”划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变。
大坡行政村耕地保有量为318.61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为302.54公顷,林地保有量为189.7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2.81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23.94公顷。
国土空间用途构成表
用地分类 | 基期年 | 目标年 | 备注 | |||||
面积 (公顷) | 比重 (%) | 面积 (公顷) | 比重 (%) | |||||
农用地 | 耕地 | 129.05 | 23.16% | 318.61 | 57.19% | 基本农田302.54公顷 | ||
种植园用地 | 264.39 | 47.46% | 1.09 | 0.20% | ||||
林地 | 117.79 | 21.14% | 189.72 | 34.05% | ||||
其他农用地 | 11.80 | 2.12% | 1.73 | 0.31% | ||||
小计 | 523.04 | 93.88% | 511.15 | 91.75%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农村居住用地 | 12.53 | 2.25% | 20.06 | 3.60% | ||
其中 | 农村宅基地 | 12.49 | 2.24% | 19.22 | 3.45%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04 | 0.01% | 0.84 | 0.15%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0.63 | 0.11% | 1.65 | 0.3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0.11 | 0.02% | 0.11 | 0.02% | |||
文化活动用地 | 0.11 | 0.02% | 0.94 | 0.17% | ||||
医疗卫生用地 | 0.01 | 0.00% | 0.01 | 0.00% |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0.00 | 0.00% | 0.20 | 0.04% | ||||
教育用地 | 0.39 | 0.07% | 0.39 | 0.07% | ||||
商服用地 | 0.00 | 0.00% | 0.91 | 0.16% | ||||
其中 | 商业服务用地 | 0.00 | 0.00% | 0.91 | 0.16% |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0.08 | 0.01% | 1.32 | 0.24% | ||||
其中 | 广场用地 | 0.08 | 0.01% | 1.32 | 0.24%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0.78 | 1.94% | 12.61 | 2.26% | ||||
其中 | 村庄道路用地 | 10.78 | 1.94% | 12.61 | 2.26% | |||
其他建设用地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6.26 | 1.12% | 6.26 | 1.12% | |||
其中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6.26 | 1.12% | 6.26 | 1.12% | |||
特殊用地 | 0.63 | 0.11% | 0.63 | 0.11% | ||||
小计 | 30.91 | 5.55% | 42.81 | 7.68% | ||||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 | 陆地水域 | 3.17 | 0.57% | 3.16 | 0.57% | |||
其中 | 水库水面 | 2.51 | 0.45% | 2.51 | 0.45% | |||
河流水面 | 0.65 | 0.12% | 0.65 | 0.12% | ||||
小计 | 3.17 | 0.57% | 3.16 | 0.57% | ||||
村域总面积 | 557.12 | 100.00% | 557.12 | 100.00% |
1、村庄建设空间管制
规划新申请的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村民房屋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2米,建筑风貌和布局充分考虑琼北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 1:1.3的比例,精准划定大坡村、坡上园村、南排园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18.69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14.38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大坡村、坡上园村、南排园村三个村庄连片发展后,空间上大体分为四大组团。
东部组团:保留南排园村村民居住用地,共34户,住宅用地1.17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98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67平方米)。
旅游组团:集中村庄腾挪的3.16公顷的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发展,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
中部组团:保留现有大坡村村民居住用地,在村庄空闲地增加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布置住宅用地5.53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213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236平方米)。
北部组团:保留现有坡上园村民居住用地,在村庄空闲地增加村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全村共36户,住宅用地2.69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92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145平方米)。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1:1.3的比例,精准划定白石岭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3.90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3.00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总用地面积为3.0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2.39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20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98平方米)。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 1:1.3的比例,精准划定三浪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1.65公顷,其中村庄用地1.27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总用地面积为1.27公顷,住宅用地1.14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42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93平方米)。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 1:1.3的比例,精准划定后塘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1.13公顷,其中村庄用地0.87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总用地面积为0.9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0.76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69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59平方米)。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1:1.3的比例,精准划定三才坡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1.95公顷,其中村庄用地1.50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总用地面积为1.5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32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10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105平方米)。
(1)开发边界的划定
按照1:1.3的比例,精准划定东村山村村庄开发边界,引导村庄集中,划定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发边界面积为3.39公顷,其中村庄用地2.61公顷。
(2)村庄用地规划
总用地面积为1.5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2.15公顷,人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34平方米(现状人均住宅用地109平方米)。
01、区位分析图
02、村域国土空间综合现状图
03、村域产业布局规划图
04、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
05、大坡村、坡上园村、南排园村-综合规划图
06、大坡村、坡上园村、南排园村-村庄管控导则
07、三浪村-综合规划图
08、三浪村-村庄管控导则
09、白石岭村-综合规划图
10、白石岭村-村庄管控导则
11、后塘村-综合规划图
12、后塘村-村庄管控导则
13、三才坡村-综合规划图
14、三才坡村-村庄管控导则
15、东村山村-综合规划图
16、东村山村-村庄管控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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