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定城镇QL2020-02地块国有存量土地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74777555X/2020-00095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时效性: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定城镇QL2020-02地块国有存量土地清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准确识别定安县定城镇QL2020-02地块项目建设中涉及国有存量土地清理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试行)》(琼办发〔2018〕25号)的要求,我局拟公开选聘一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定城镇QL2020-02地块国有存量土地清理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聘。
(二)项目地点
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南侧。
(三)项目规模
为保障我县教育、医疗、人才及常住居民的住房需求,需清理国有存量土地126.798亩。
(四)选聘办法:按业绩、报价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
(五)服务内容:编制定城镇QL2020-02地块国有存量土地清理风险评估报告。
(六)服务工期:15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相关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业绩。
(三)提供稳评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四)信誉要求:
1、须书面承诺报名材料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2、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本次不接受报名。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高于11万元,包含项目所需的工作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现场勘查费、资料费、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资料、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独立密封报价函等(除原件外,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单位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报价函格式自拟,须注明具体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本次报价要求上限价格。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他方式报价无效。
3、只接受上述书面材料送达,经审核原件无误后接受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和增补材料;不接受电话、投寄资料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下午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下午17:30。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办公区1楼110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第二办公区110室
联系人:羊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806021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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