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采购《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普查》项目询价的公告
索引号:665127575/2021-0002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定安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时效性: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采购《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询价的公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实施《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现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前来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二)项目要求:本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协助我局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日常工作以及完成系统内承担的普查任务。
2.协助我局开展普查工作统筹协调、质量审核、检查抽
查。
3.协助我局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完成县级普查数据、成果审查、宣传培训。
4.协助我局开展承担的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调查任务;完成我局牵头普查汇交的自然灾害致灾清查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公共服务设施清查调查、行业重点隐患清查调查(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事故、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清查调查(社会应急力量和企业单位部分)等数据成果的审核汇集与上报等工作。
5.协助我局在普查过程中各类文件材料(包括公文材料、普查技术材料、宣传培训材料等)的起草、审核和收集;
6.完成我局交付的其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二、最高控制价
40万元。
三、资质要求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开展普查工作经验。
四、相关文件要求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开展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清单。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一)地点:定安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518室。
(二)联系人:钟培泳,联系电话:63822069。
七、组织评选及结果公示
(一)组织评选:我局将通过局党委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二)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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