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政府网

定安推出10条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发布日期:2020-02-13 11:55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程守满 实习生陈宋釜)2月11日,定安印发《定安县支持困难群众共渡难关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优化审批环节、加强生活救助、降低生活成本、加大就业保障等方面发力,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措施》明确,在优化审批环节方面,定安将简化社会救助核查程序,延长在册低保对象的复核时限;疫情防控期间,到龄需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先联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经办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待定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3个月内再补填相关表格,将养老待遇按登记信息时间计发。

在加强生活救助方面,定安对县内患新冠肺炎或者集中医学观察造成短期内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由急难发生地镇政府直接启动小额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疫情防控即时上报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因患新冠肺炎或者集中观察造成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临时救助;对因疫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在档困难职工,每户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15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新闻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0722(新闻办)  电子邮箱:daxxwb@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63830722

琼ICP备11000377号-3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