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环城南路与太史路交界
行政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63823415
传真号码:无
电子邮箱:dajk123@126.com
网址:无
其他联系方式:本单位开设的公众号“定安CDC”
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结核病、艾滋病、皮肤性病等法定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研究预测重大疾病的流行规律和趋势,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3、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实施及管理工作,包括预防接种安全管理、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疫苗的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相关处理、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4、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卫生学评价:根据上级部署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食品与营养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领域危害因素监测和预警,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中毒事件毒物分析、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等提供技术支撑;向社会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咨询及检测检验服务。
6、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调查与研究,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指导、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工作。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能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划、方案和技术规范的制定,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8、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与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9、根据师资配备情况,担负预防和检验医学进修和实习带教工作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0、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信息,为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信息。
11、实施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级主管部门:定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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