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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强占公司土地让年迈母亲阻止执行,定安法院强制清场 2.37亩土地“物”归原主

发布日期:2020-09-10 10:0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拿回土地,非常感谢!”9月8日上午,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定安县法院居丁人民法庭,感谢法院强制执行,归还2.37亩被强占的土地。

员工强占公司土地多年

被执行人冯某坤是申请人海南农垦南金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金公司)的原员工。2019年3月5日,南金公司将冯某坤告至定安法院居丁法庭。南金公司诉称,公司早在1958年就已经在争议地上种植防护林,历经多年多次变换种植的农作物,并于2004年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9月遭遇台风侵袭,争议地种植的作物损失惨重。南金公司决定清理后准备再次复种新的农作物,但是冯某坤在土地空置期间,强占公司2.37亩土地建房,并围墙种植农作物。南金公司多次交涉,冯某坤均拒绝腾退土地。

冯某坤辩称,自己从1985年起就一直在这地块种植使用,并不属抢占,南金公司若想收回土地就要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南金公司合法持有争议地使用权,冯某坤无权占有争议地,侵犯南金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排除妨害。

2019年5月28日,定安法院判令冯某坤自行拆除争议地上的建筑物、围墙及种植的农作物。判决生效后,冯某坤依然怠于履行义务。同年10月14日,南金公司第一次向定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就赔偿条件进行友好协商,申请人于同年12月撤销了此次执行申请。

可在这之后,冯某坤却以其是南金公司职工为由,要求公司要提供一块宅基地解决自己住房问题,否则将拒绝清理争议地。针对冯某坤提出的无理要求,南金公司走访调查发现,冯某坤在黄竹镇已有2层楼高的住宅,并未存在其所诉的住房困难。

法院强制清理涉案土地

今年3月11日,南金公司向定安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官多次找冯某坤沟通,并实地勘查现场,冯某坤依然以得不到宅基地就拒不清场为由,拒绝腾退土地。

5月8日,定安法院张贴限期清理执行公告后,冯某坤依然无视公告,拒绝履行义务。

8月28日,定安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场。然而,在清场前,为了预防突发情况发生,执行法官先行到争议地观察现场。被执行人一家四口均已到达现场,让蒙绪玺意外的是,冯某坤竟将自己年近90的母亲安坐在争议地上的房屋里,意图阻拦此次执行行动。

得知情况后,法官立即叫来了2名女法警准备将老人搀扶离场。“你不要再做这种无畏的抵抗,老人家年事已高,经不起折腾,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你们最好让老人离开。”法官告诫道。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劝导,被执行人自行将老人扶离现场。

此次执行,定安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进行监督见证,同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按照执行方案,定安法院干警与协助执行特警分成保卫组、执行组和后勤保障组,保障执行现场秩序,保证清场行动顺利进行。2台挖掘机对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围墙和槟榔树进行清理拆除。仅用了1.5个小时便清场完毕,将土地交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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