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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安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6 17:5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23年定安县司法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六)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七)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指导司法行政理论研究,组织有关专题研讨和交流活动,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定安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1.1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601.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79.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21.5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601.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5.8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所以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044.72万元,占6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8万元,占10.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8.48万元,占7.5%;住房保障支出(类)48.35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2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增加人员支出。

2. 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24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数。

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51万元。

4.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

5.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6.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

7.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44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万元,主要是增加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7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8万元,主要是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3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

四、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2.8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五、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21.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21.58万元,占20.0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1.58万元。

六、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01.13万元。

七、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1601.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601.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321.58万元,占20.08%;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6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57万元,占52%;项目支出768.56万元,占4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定安县司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定安县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定安县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定安县司法局2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15.09万元、政府性基金321.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司法局预算说明.docx
县司法局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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