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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6 17:4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23年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主管部门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三)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编制各类招商引资宣传资料,负责发布定安县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四)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策划、储备、推出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县级招商引资项目库。

(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推动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组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客商考察、拜访对接等活动。

(七)协助主管部门指导营造投资促进的营商环境,做好全县重大投资促进及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为投资企业提供协调和服务。

(八)负责督促、考核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

(九)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协助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十一)负责与各级招商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定期通报招商引资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做好年度招商督查考核工作。

(十三)协助主管部门审核外来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以及监督投资企业对法律法规、章程、合同执行情况;

(十四)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6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4.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4.6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84.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3万元,占7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8万元,占12.6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19万元,占9.2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7万元,占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3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2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6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7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7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三、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下达,计划接待10至15批60至70人。

(二)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五、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财政本年度安排政府性支出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财政本年度安排政府性支出项目。

六、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84.67万元。

七、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84.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34.67元,占40.95%;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占59.9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67万元,主要是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八、关于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万元,占40.95%;项目支出50.00万元,占59.9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67万元,主要是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正式成立,2023年纳入我县财政集中核算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单位)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4.67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0306 附件2-定安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预算说明.docx
20230227 县投资促进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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