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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3-06 17:4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23年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事业发展、文物、图书文献、古籍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共文化资源的管理与运营工作;

(二)协调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工作,开展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戏剧、舞蹈、音乐等艺术普及与创作工作;举办群众文艺晚会活动;

(三)开展图书报刊种类,做好管理保护与推广,指导全民读书活动,提供各类新书介绍和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四)开展文物的挖掘、展览、研究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文献等保护与开发工作;

(五)开展文化事业数字化、信息化的推广工作;

(六)负责文化艺术的宣传推广、文化品牌打造、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本单位没有二级预算

第二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5.9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75.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47.66万元、上年结转1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75.99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0.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文化发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0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90.86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69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类)58.64万元,占9%;城乡社区支出(类)18.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28.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主要是上年资金已全部支出,没有结转。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0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86万元,主要是上年支出部分,剩余的11.54是结转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与上年持平。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67万元,主要是开始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和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三、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5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邮电费;

公用经费2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4%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8.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75.99万元。

七、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675.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4万元,占1%;经费拨款收入647.66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收入18.2万元,占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0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八、关于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7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54万元,占67%;项目支出222.45万元,占3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0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定安县文化发展中心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7.66万元、政府性基金18.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文化发展中心预算公开.docx
县文化发展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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