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县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接收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结构
纳入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定安县母瑞山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56.2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756.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97.55万元、上年结转36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90万元;支出总计3756.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6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0.85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上级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0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93万元,占93.58%;卫生健康支出209.44万元,占5.72%;住房保障支出20.68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09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39.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7万元,主要是在编人数养老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24.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76万元,主要为地方配套资金和上级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19万元,主要是地方配套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3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8.93万元,主要是无母瑞山革命根据地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5万元,主要是地方配套资金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4万元,主要是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待遇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4万元,主要是军休机构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提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74.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1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7万元,主要是军转企干部人数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2.42万元,其中主要是增加慰问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22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万元,主要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4.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44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2022年才做人员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因为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减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9万元,主要因为在编人员减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2022年才做人员预算。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5.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57万元,主要因为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73.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15万元,主要优抚对象人员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之初(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6万元,主要因为在编人员公积金标准提高。
三、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08.5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7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支出。
四、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增加车辆。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
(二)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
五、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预算数为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万元,主要是增加大学生征集补助经费、为驻县部队办实事经费、双拥办综合工作经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9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0万元,主要是增加大学生征集补助经费、为驻县部队办实事经费、双拥办综合工作经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
六、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756.25万元。
八、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756.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8.70万元,占9.82%;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3297.55万元,占87.79%;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占2.4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85万元,主要是地方配套资金减少。
九、关于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66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56万元,占8.42%;项目支出3357.69万元,占91.5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18万元,主要是因为地方配套资金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定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9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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