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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4-29 11:43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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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1-9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0

第一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隶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所在县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中央财政三级预算单位,下辖定城消防救援站。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隶属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为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表1—9

第三部分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在“其他收入”中反映,主要包括消防装备、消防救援站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防治、灭火救援训练演练等业务经费。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2161.66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收入预算2161.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59.67万元,占39.76%,主要原因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险政策尚未出台、医疗保障政策尚未落地,结转的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4.82万元,占34.46%;其他收入557.17万元,占25.78%,主要是地方财政投入的消防经费。

三、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支出预算216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12万元,占83.04%;项目支出366.54万元,占16.96%

四、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744.82万元,其他收入557.17万元,上年结转859.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6.45万元。

五、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4.82万元,比2021年增加10.1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是计划年内制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障政策,安排的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预算,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1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 10万元,占0.88%;住房保障支出124.86万元,占10.9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28.63万元,占81.41%

(三)一般公共预算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占部门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22402消防事务科目,2022年预算数为92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1%,主要用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工资、津补贴、行政运行以及基层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费项目、大队本级装备购置项目等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1.4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1.47万元,主要是计划年内制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障政策,安排的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7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74万元,主要是计划年内制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障政策,安排的2022年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医疗保障政策,将原来在2240201行政运行科目安排的医疗费支出调整到本科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9.7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2.5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单位人员实力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61.1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8.92万元,下降15.85%,主要为2021年度因工资套改政策落地补缴指战员工资差额以及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行政消耗性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2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71万元,下降1.93%,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六、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8.0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7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消防救援局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尚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八、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关于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

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731日,共有车辆1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对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36.7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二级项目1个。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反映服装护具及伙食补助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五部分附件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 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 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 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

运行(项):指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部门机动费项目支出及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各项支出。

(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10

附件: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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