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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定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08 18:2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21年定安县民政局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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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社会救助工作,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及行业扶贫等工作;

2.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残疾人两项补贴、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儿童福利、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3.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指导村级组织选举、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民办非企业管理、老年人高龄补贴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定安县民政局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4.1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64.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764.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2764.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

二、关于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4.6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减少5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拨款减少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减少1.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2.36万元,占98.12%;卫生健康(类)支出34.16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17.67万元,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65.1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1.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服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52万元,比上年预算19.5万元,主要是增加江南大社区项目设备采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服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1.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01万元,上年预算数增加2.01万元,主要是遗属供养人数增加,相应增加基本支出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77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8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79.8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88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公墓建设预算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主要是减少福利彩票大厅运行管理经费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677.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44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险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增加42.68万元。主要把城市低保金与农村低保金整合一起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项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8万元,比上年减少42万元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预算。

14.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预算。

15.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预算。

三、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0.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4万元年预算下降28.06%

公务接待费3.65万元,较年预算减少0.11万元。

五、定安县民政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0万元

六、关于定安县民政局2021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定安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764.19万元。

七、关于定安县民政局202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2764.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764.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定安县民政局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定安县民政局局2021年支出预算276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3万元,占9.08%;项目支出2513.26万元,占90.9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定安县民政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0.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定安县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定安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定安县民政局3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64.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改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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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定安县民政部门预算.doc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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