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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1-25 00:0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18年1月23日,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
  任命:
  洪有深同志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朝燕同志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鹏同志为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丽玉同志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文克林同志为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黄媚同志定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志忠同志定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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