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政府决定:
杨静同志任定安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子能同志任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建斌同志任定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试用期一年);
苏家寿同志任定安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聘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利冬妹同志任定安县卫生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定安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黄芝安同志任定安县粮食局局长,免去其定安县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辜秀文同志任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英俊同志定安县城乡综合执法一队队长职务;
免去林诗强同志定安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颜文昭同志定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亮同志定安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阳同志定安县工业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有关手续按规定办理。
定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驻县各单位。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